前几日记者在豆瓣上看到一篇文章,感触挺多。“传媒大学男孩强奸女同学未遂将它杀死”,新闻一出,一片哗然。和以往的任何性侵案件一样,网上又铺天盖地地出现了不少“女孩应该了解自我保护”的类似文章。
而每次看到这类,我都心情复杂。
记者年龄尚小时,就特别爱胡思乱想,天马行空地想。他年,如果有个小女儿,多好啊,我要怎么样把她打扮漂亮,给她扎小辫子,给她买好多好多的漂亮衣服穿,不让她受一丁点儿伤,把她宠坏。时光一晃,这两年身边的同学和亲戚结婚生子都频繁起来,就算是到了此刻,我还不可以真正确定。将来真的升级成为了一个妈妈,假如真如愿以偿得了一个小女儿,有什么的话和道理,我都想告诉她。
几年前的暑假在南京,和朋友出去吃午饭,饭后的下午茶在一间书店,翻阅到一本给女生的生活建议。类似的书,我小的时候就见过了,标题像“给女生的一百条生活忠告”,封面是粉红色的,印满了浮雕的玫瑰花纹——其中的那些忠告,现在基本全忘干净了,唯有一条,印象深刻:夜间外出不要穿着过于暴露性感。在写这一条时,这作者还配了一则小故事,说是某个学校品学兼优的年轻漂亮女生,晚上外出穿着性感,让人先奸后杀。我到今天连故事的细节都记得了解——作者说,她穿着性感极了,红色的毛线吊带黑色齐B小短裙,她深夜外出,是为了给班级活动买电池。
在书店里,朋友和我翻了翻目录,我讲起这个童年的忠告,然后万分矛盾。假如有了小女儿,我会建议她深夜外出不要穿太美吗?
那年夏季,我自问自答地及其纠结,当时只觉,立足于眼下的社会环境,设身处地的站在一个妈妈的立场上去想,必然会的——即便这听上去有点儿像一种可疑的“谴责受害者”逻辑,即使有时候,性侵犯毕竟和“穿什么样、长什么样、做了哪些”并没任何的关系怎么样。可是面对想象中的小女儿,与这个并不符合想象中美好的世界,妈妈们,一直想将发生危险的可能再减少一点儿。所以,不只会告诉她,我还会教她什么“自保”是有成效的,譬如通常来讲,我不感觉携带武器肯定就管用——尤其是,歹徒大概将你的水果刀和胡椒粉用在你的身上。——当然了,即便这样,倘若她不幸地受伤了,我也肯定不会说“哪个叫你不好好保护好自己”,我会把她拥入怀中,告诉她不要感觉自己应该负任何责任。
可是说完,还是感觉少了点什么。
大家常见的社会舆论家庭教育的观念,好像从来不缺少对女儿怎么样防止危险、怎么样自我保护的教育,也从不缺少对“没保护好自己”的谴责批评和事后诸葛亮。问题的恰恰在于,当大家将重心一味地放在“教女儿怎么样防止性侵害”的事后,却从来没看重过另一层:教儿子不去性侵害。或者说,教男士怎么样平等尊重地对待女人。
甚至,有儿子的家庭,情欲懵懂、恋爱婚姻,在与女伴的互动中,不少父母秉持的心态反而是:不管如何,反正儿子不会吃亏。
《印度的女儿》里,一位当年的凶手在同意采访时说出:“她不应该反抗,她不反抗,她就不会死。”——在印度被禁,之后,在由这部纪录片起的女权抗议示威中,有如此一条标语:
“别教我的女儿该穿什么,告诉你儿子别去强奸。”
我会教女儿警惕夜晚照明不佳的无人小道吗,会去告诉她怎么样在公共场所防止性骚扰吗,会提醒她还有一种存在叫“约会强奸”吗,我期望她眼中的世界永远漂亮——当这个世界不是玫瑰色玻璃中的样子时,我想我会。然而,更关键的教育,是这类想对想象中的儿子说的话:
不管女生穿成什么样、在生活、情感上怎么样行事,都不意味着你就能“名正言顺”地把她如何了;不管女生同你的关系是熟人、朋友还是已打造亲密关系的男女朋友,不管你感觉她传递了什么“信号”,当她说“不”的时候,就是“不”。
“自我保护教育”并非不必,然而“自我保护教育”同样也并不是没陷阱——当大家过多地、单方面地、把防止危险的责任转嫁给可能受害者,注意力却在从真正的施暴者身上移开。大家的社会规范,不断规训的是女人的身体,不断告诫女生“不要挑逗魅惑,不然被侵犯,活该。”——而且不论什么算挑逗魅惑,标准本就可疑。就说,在这种规训与教会背后,隐藏、默认、不断正常的状态的逻辑是,男士性冲动是“天分人权”没办法控制,所以女人需要保护自己,不去勾引,不然就是咎由自取——再且不论这是对被害者的横加指责二次伤害,是为施暴者的无形放纵与开脱,就说在这种想象里,同样将男性一并默认当成没办法自控、原始冲动下不分是非的动物。
说实话,还真是把两性都不当人。
每年的11月25日,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,起源是为纪念多米尼加共和国政治活动家、代号“蝴蝶”的Mirabal三姐妹——可我一直感觉,进步不止是大家有了如此一个专门的日子,而是有朝1日,大家不再需要专门的1日,来提醒大家“啊原来对女性的暴力”是要反对要消除的。
就好想,进步就是在一代一代教女儿“自保”的同时教会儿子性别平等和尊重,有朝1日,我就不需要再教我的小女儿那样的“自我保护”。
第三重申一点:有时候,性侵犯和“穿如何、长什么样子、做了哪些”并没一丁点儿的关系,觉得受害者“自找”的“谴责受害者”逻辑根本就是错。